各有关单位:
2019年4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第713号, 5月8日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并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坚持将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政府决策的前置要素和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再次被明确和细节化。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及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精神,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根据国务院、政法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源头化解措施及公共决策风险管理,帮助稳评工作各级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等参与各方了解政策与行业形势,熟悉掌握稳评工作规范,适应稳评工作新变化、新要求。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产业改革与企业发展委员会(是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定于2019年9月6日-9月9日(6日全天报到)在西宁市举办“新时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政策风险管理及案例分析培训班”.
请各单位根据需求积极选派人员参加。有关事项请见附件。
联系人:段守健 陈萍
电话:010-57015169
传真:010-57015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