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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规程

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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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发布《陕西省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实现土地使用标准在建设项目预审、报批环节的全覆盖,在建设项目审批源头上把好节约集约用地第一关,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了我省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体系。


  该《规程》适用于国家、陕西省及各地市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或已颁布土地使用标准但尚未涵盖具体功能分区,及因特殊要求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节地评价。

  节地评价作为建设用地标准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标准未覆盖或超标准建设项目科学合理用地的重要支撑,范围包括无标准建设项目和超标准建设项目。其中,水库和水电工程项目淹没区用地、矿山企业开采区用地、通信和输电线路塔基用地、河道治理工程用地和引排灌工程用地、涉密工程用地、小型工程用地、小于0.2公顷的工程项目用地,以及未确定用地主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的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可不列入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范围。

  该《规程》明确,节地评价坚持依法依规、节约集约、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综合性、差异性等原则,分析建设项目产业政策、供(用)地政策、相关规划的合规性,用地布局、功能分区的合理性,主要工程技术措施先进性,测算项目优化用地规模,评价项目总用地规模和各功能分区用地规模的合理性,提出项目用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给出评价结论。